股票已全面無實體化、維護投資人自身權益
避免持有實體之股票、儘速將實體股票換發
如何處理持有實體(上市、上櫃、興櫃)之股票
如何辦理舊票代收作業
可否自行保管舊票
自行保管股票,因有遺失、被竊的風險,若股票不慎遺失,則需依法定程序辦理股票掛失補發,從向治安機關報案、並且向發行公司申請掛失開始,接著申請法院公示催告、刊登報紙、一直到申請除權判決並完成掛失補發,掛失補發作業時間冗長,前後作 業時間大概約6個月左右,而且掛失期間無法賣出股票,要等到完成補發手續,取得補發股票並且繳回換發後才能賣出,將造成投資人諸多不便。建議投資人應儘速將自行保管的股票,向發行公司辦理換發或透過證券商辦理舊票代收作業。
避免受理實體股票設定質權或為其他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