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

集保推動股利通知電子化,迎接永續新未來

股務部 廖書萱專員

本公司配合金管會以「創新、韌性及永續」的策略方向,協助推動證券市場邁向全球2050淨零排放的目標,規劃建置「股務事務電子通知平台」(eNotice平台),在投資人(股東)及上市、上櫃、興櫃公司或有股務代理之公開發行公司之同意前提下,提供公司股利發放電子通知服務,於112年6月30日正式上線。

規劃背景-數位化及ESG永續趨勢

近年來金融市場數位化已成為主管機關之核心政策,特別是在疫情的影響下,電子化作業更顯重要,同時國民已逐漸習慣電子化的生活,像是信用卡帳單逐漸透過簡訊、電子郵件以及App推播通知,而投資人基於3C產品使用普及,為求效率及維護隱私,轉而主動要求以電子方式接收通知以符合投資人需求,催生出更多運用資訊科技電子通知之應用場景;至於發行公司方面,基於股東權益需要之通知事項眾多,而股東人數與紙本寄送成本節節上升,近年來已有不少發行公司及其股東疾呼推動股東訊息通知之電子化,不僅僅是經濟效益問題,也更符合ESG效益。因應投資人及發行公司需求,集保結算所規劃建置eNotice平台,並整合集保e手掌握App數位平台服務,提供發行公司、一般投資人及機構投資人相關股務事務電子通知服務,為我國證券市場之金融科技應用及強化公司治理再邁前一大步。

法規架構

依公司法第172條第4項規定:「通知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另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12條之1規定:「公司得經股東同意後,以電子文件傳送股東會開會相關文件及其他通知事項。」規範公司股務作業上對於股東所為之通知,如現金股利發放通知、股票股利發放通知等,均得以電子方式為之;經濟部111年7月5日經商字第11102420050號函,本函釋係本公司於研議eNotice平台規劃,就股東同意的範圍及期限,可依投資人與本公司之約定訂之。

集保結算所建置eNotice平台具雙方代理人角色投資人至集保結算所eNotice平台簽署同意條款,集保結算所代理投資人向發行人發出意思表示;另外發行公司與集保結算所簽訂eNotice服務契約,集保結算所代理發行公司收受投資人意思表示,所以本公司具有雙方代理的角色,一方接受投資人的同意,一方接受發行人的委託。

圖片

作業流程-一般投資人三管道登入,快速啟用eNotice

優先針對不涉及後續股東權益行使、寄送量大之現金、股票股利發放通知事項提供電子通知服務;一般投資人可透過三個管道登入,包括透過手機下載集保e手掌握App、證券商下單App內點選「電子投票」或「股東e服務」功能;或者用電腦開啟股東e服務平台網頁,用對應之憑證(如:自然人憑證、券商下單憑證等)登入。

圖片

投資人於eNotice平台同意電子通知之方式為概括同意搭配負面排除。同意範圍包括但不限目前所持有股票之公司,惟仍可選擇就個別公司表達反對、維持書面通知;至於同意期間效力則可選擇不定期間(永久)或一定期間(20年、10年)。遇有投資人選擇有期限(10年或20年)之意思表示,期限即將屆滿前,系統則會通知提醒投資人。

投資人須於該檔證券股務事項停止過戶起日1個營業日前於eNotice平台已完成同意採用電子化通知,自該次股務事項通知起,即可採電子方式接收通知及查詢其明細資料。投資人完成首次email驗證並啟用eNotice服務後,只要發行公司也有委託平台處理發送電子通知,投資人即可透過電子郵件及集保e手掌握App收到股利eNotice。投資人還可以至eNotice平台查詢三年內電子通知的股利明細資料,相關通知書也可以在平台上下載,不僅兼顧隱私,也更有效率的收到股利通知書,不用擔心把信件弄丟。

效益-發行公司與投資人熱烈響應

集保結算所提供上市、上櫃、興櫃等發行公司發放股利時的電子通知服務,因應7至9月除權息旺季到來,截至8月底超過800家發行公司完成簽約,其中近500家公司已排定使用eNotice平台,並已由平台寄出超過25萬筆的股利發放電子通知書且持續增加中,顯現發行公司致力推動數位轉型及ESG永續發展,提供股東便捷、高效率的服務。另一方面,啟用eNotice服務人數突破20萬人,獲得投資人廣大迴響,顯見此服務為投資人提供方便快捷獲取股利相關資訊方式,也大大降低紙張的浪費,亦可體驗便捷數位科技,即時掌握股利資訊,同時也是以實際行動支持節能減碳,共同朝向2050淨零排放,實踐ESG永續發展目標努力。

回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