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介紹
法令規章
函文公告
國際債券開戶
發行人將其於外國保管、劃撥或結算機構辦理登錄之國際債券委託本公司辦理帳簿劃撥交付者,發行人或其承銷商應與本公司簽訂約定書,並填具「債券發行資料登記暨還本付息作業申請書」通知本公司。發行人授權他人簽訂前述約定書,就下列事項應檢具法律意見書或其他可資證明文件:
- 約定之準據法非屬中華民國法律者,其授權之適法性及有效性。
- 授權人為有權授權之人。
發行人於本公司辦理國際債券登錄者,應與本公司簽訂開戶契約書成為本公司參加人,憑以辦理國際債券登錄及帳簿劃撥交付作業。發行人授權他人簽訂前述開戶契約書,應依前述規定辦理。
證券自營商、外國保管、劃撥或結算機構與本公司簽訂開戶契約書,開設保管劃撥帳戶成為參加人,憑以辦理外幣計價債券給付作業等相關事宜。
客戶、外國保管、劃撥或結算機構於往來參加人處開設保管劃撥帳戶,憑以辦理外幣計價債券給付作業等相關事宜。
登錄外國債券
證券自營商應先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辦理外國債券登錄之申請並經該中心核准登錄後,始得於其營業處所買賣該外國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