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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保管服務

為配合主管機關推動金融體制與國際接軌,深耕台灣布局海外市場之長期推動政策,並因應專業投資機構需求,爰提供跨境保管服務,經主管機關於104年5月依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第5條第6款,及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第2條第3款規定,核准本公司得經營跨境保管外國有價證券及相關帳簿劃撥業務,並建置以網際網路為執行介面之跨境保管系統,於104年8月正式上線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