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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投資人可透過「集保e手掌握」App查詢到基金資產範圍為何?

    1.直接向投信事業申購境內基金且投信事業已將受益憑證持有人之餘額及交易明細相關資料通知本公司者,可查詢相關已登錄資訊。 2.投資人透過本公司基金交易平台銷售機構申購境內、外基金者,亦可查詢餘額及交易明細相關資料。

  • 2.

    客戶得以免臨櫃方式申請帳簿劃撥作業項目有哪些?

    參加人得於與客戶完成約定後,受理客戶以電子方式申請之作業範圍,係於本公司「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業務處理手冊」第一章第八節說明;其餘得受理客戶以電話或通信等方式申請辦理之作業項目,係依各作業項目之作業程序訂定。各家證券商可視業務發展、系統開發等考量,自行決定是否開放客戶依電子方式、電話或通信等方式申請辦理之帳簿劃撥作業
    1.以電子方式申請之作業範圍:
    (1) 存券領回代轉(交易代號127),限交易類別0.轉(交)換;1.買回/贖回/賣回
    (2) 存券匯撥(交易代號130),限同戶間匯撥
    (3) 存券更正轉帳(交易代號131),限同戶間匯撥
    (4) 開戶基本資料建檔(交易代號140)
    (5) 客戶基本資料變更(交易代號146),限修改戶籍地址、通訊地址、郵遞區號、電話號碼、款項帳號、手機號碼及電子信箱、法定代理人
    (6) 存摺掛失/磁條損毀(交易代號147),限作業類別1.存摺掛失
    (7) 解約/未簽約帳戶註銷(交易代號155),限作業類別1.解約
    (8) 權證行使/註銷申請(交易代號223),限交易類別0.權證行使申請
    (9) 櫃檯證券議價買賣/資產交換/實物履約撥轉(交易代號235),限交易類別0.買賣斷、資產交換、結構型商品實物履約及議約型權證實物履約;2.附條件賣還
    (10) 收購交存/撤銷轉撥(交易代號360),限類別0.交存
    (11) 出借證券申請(交易代號370)
    (12) 出借證券變更(交易代號371)
    (13) 出借證券撤銷(交易代號372)
    (14) 借入餘額匯撥(交易代號425)
    (15) 期貨相關作業轉帳(交易代號595),限撥轉原因A.抵繳保證金
    (16) 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交易代號671)
    (17) 境外投資活動擔保品轉帳(交易代號770)
    (18) 境外投資活動擔保品處分/撤銷轉帳(交易代號771)
    (19) 境外投資活動擔保品保管機構/境外擔保品管理者變更(交易代號772)
    (20) 現券償還(交易代號711)
    (21) 抵繳擔保品(交易代號720),限交易類別1.抵繳,且作業類別1.本人
    (22) 控管證券存券匯撥(交易代號A63),限有價證券類別3.劃撥交付控管
    (23) 手機存摺申請(交易代號G41)
    (24) 借貸款項/交割款項融資擔保品轉帳(交易代號K10),限轉帳類別1.抵繳
    2.以電話或通信方式申請之作業範圍:
    (1) 開戶基本資料建檔(交易代號140)
    (2) 客戶基本資料變更(交易代號146),限修改戶籍地址、通訊地址、郵遞區號、電話號碼、款項帳號、手機號碼及電子信箱、法定代理人
    (3) 存摺掛失/磁條損毀(交易代號147),限作業類別1.存摺掛失
    (4) 解約/未簽約帳戶註銷(交易代號155),限作業類別1.解約
    (5) 現券償還(交易代號711)
    (6) 抵繳擔保品(交易代號720),限交易類別1.抵繳,且作業類別1.本人
    (7) 手機存摺申請(交易代號G41)
    (8) 借貸款項/交割款項融資擔保品轉帳(交易代號K10),限轉帳類別1.抵繳

  • 3.

    如何查詢本人及被繼承人之集中保管有價證券資料?

    請點選本公司官網之投資人專區/數位服務/產品/投資人查詢本人及被繼承人集中保管有價證券資料項下之投資人Q&A查詢。
    若仍有其他問題,歡迎撥打(02)2719-5805轉112、141、185、195、37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4.

    一般法人(營利事業)接獲短期票券扣繳憑單時,該如何與票券商提供之成交單核對?

    集保結算所為短期票券之扣繳義務人,依「短期票券發行登錄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規定,集中保管機構登錄或保管之短期票券,由集保結算所代持有人辦理提示兌償,並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按到期兌償金額超過首次發售價格部分之利息所得辦理扣繳稅款事宜。 集保結算所於每年二月十日前將扣繳憑單填發納稅義務人時,係按每一投資人帳戶彙總上ㄧ年扣繳稅款之數額開立,並同時提供按逐筆票券分別列示利息所得及扣繳稅款之明細資料表。 投資人接獲扣繳憑單及明細資料表時,請以向票券商買入該票券之成交單上所列示之前手稅,與持有該票券期間之稅款相加,即為明細資料表之扣繳稅款。

  • 5.

    股東向公司辦理股票事務或行使其他有關權利,以簽名方式辦理者,公司如無法辨識時,該如何處理?

    公司得要求股東親赴公司當場簽名,並提示國民身分證、居留證、護照、經當地國我駐外單位驗證或由當地法院或政府機構出具證明或經當地國法定公證機關驗證之身分證明文件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法令依據:股務處理準則第11條

  • 6.

    何謂無實體發行?

    所謂無實體發行,指公司不印製實體有價證券,而將其發行數額向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辦理登錄,並以帳簿劃撥方式將有價證券交付所有人之行為。

  • 7.

    投資人開設保管劃撥帳戶後,委託保管的股票,在股東權益方面是否可以享受更佳的服務?

    由集保結算所集中保管之股票,在上市、上櫃公司召開股東會、分派股息、紅利或其他利益時,均由集保結算所代證券商利用電腦檔案紀錄自動編製股票所有人名冊,並送往發行公司或其股務代理機構,以完成過戶手續,上市、上櫃公司即依據集保結算所交付的股票所有人名冊,寄發行使股東權利通知書予投資人,投資人勿需為辦理過戶而費心。惟最重要的是投資人通訊地址如有變更時,應儘速向往來證券商及發行公司或其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變更手續,以免上市、上櫃公司寄發通知書時因無法送達而延誤,致影響其權益。

  • 8.

    債券的私人間直接讓受、繼承或贈與作業,應如何辦理?

    自104年12月25日起,固定收益之私人間直接讓受、繼承及贈與作業,屬公募債券者,由參加人審核相關文件並操作「債券轉讓」交易(交易代號C56),辦理轉帳作業;屬私募債券者,由參加人操作「私人間直接讓受轉帳/撤銷申請」交易(交易代號375)或「繼承、贈與、抵繳股款及拋棄股份轉帳/撤銷申請」交易(交易代號376)辦理轉帳。

  • 9.

    集保結算所建置基金資訊觀測站之緣由?

    由於境外基金種類眾多且類型多樣,為協助一般投資人了解基金商品特性及風險,金管會於93年11月1日施行「境外基金管理辦法」訂定相關管理規範,規定總代理人依本管理辦法之規定應公告事項,並應經由其指定之資訊傳輸系統進行傳輸完成申報及公告。金管會已函令公告指定集保結算所及所建置之基金資訊觀測站,為本管理辦法指定之申報機構及資訊傳輸系統。

  • 10.

    集保結算所建置境外結構型商品資訊觀測站之緣由?

    由於投資境外結構型商品之複雜度高,一般投資人不易充分了解其商品特性及風險,致衍生許多投資爭議,金管會於98年7月23日公告「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規定發行人或總代理人應依該管理規則公告商品相關資訊,並應經由其指定之資訊傳輸系統完成資訊申報及公告作業。金管會並函令公告指定集保結算所及所建置之「境外結構型商品資訊觀測站」,為該管理規則指定之申報機構及資訊傳輸系統,該系統於98年8月23日建置完成並且上線啟用。

    另金管會為協助金融產業發展,推行「財富管理新方案」政策,於109年8、9月間陸續公告訂定「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及修訂「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等規章,開放符合資格之境內代理人準用「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10條規定,向集保結算所辦理申報作業,並自109年12月31日起生效。

  • 11.

    現行境內外基金下單透過集保結算所的基金資訊傳輸平台傳輸至國內外基金公司,是否有法源依據?

    1.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問答集第十題:集保結算所已建有基金資訊傳輸平台,辦理國內基金下單及交易確認資料之自動化傳輸,並可提供國外資訊傳輸服務機構辦理對境外基金機構之傳輸服務。
    2. 總代理人及信託業等銷售機構,若擬採行經由資訊傳輸服務機構之傳輸方式,在國內部分以透過集保結算所基金交易資訊傳輸平台辦理為宜。
  • 12.

    有關境內基金(投信基金及期信基金)採無實體發行之法規依據?

    1.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32條第2項規定,發行受益憑證得不印製實體,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之。另依同法第34條第4項規定,受益憑證之轉讓以帳簿劃撥或登錄方式為之者,應依照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辦理。
    2. 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59條第2項規定,受益憑證應以無實體發行,並以登錄及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之。
  • 13.

    集保結算所提供之基金交易平台提供的服務為何?

    集保結算所身為基金市場後檯服務機構,為投資人、銷售機構、投信公司、期信公司及總代理人提供境內外基金之交易服務,辦理投資人申購、買回、轉換、孳息分派及清算等款項收付與資訊傳輸服務。

  • 14.

    票券集保結算制度何時開始實施?

    本制度於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日起實施。

  • 15.

    什麼是國際債券?

    國際債券係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規範之有價證券。

  • 16.

    請問我有電子投票的相關問題,我該如何詢問呢?

    有關常見問題可至股東e票通Q&A查詢

    若仍有其他問題,歡迎撥打(02)2514-1188,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17.

    自營商開立電子債券存摺後,發現債券存摺內容與成交資料不符時,如何處理?

    賣方自營商發現電子債券存摺內容與成交資料不符時,應操作「電子債券存摺註銷申請」交易(交易代號 G75)選擇註銷原因2.更正,申請債券存摺更正註銷後,通知買方客戶操作「電子債券存摺註銷確認-(代切結書)」交易(交易代號 G77),並查詢「電子債券存摺資料查詢」交易(交易代號 G76),確認買方客戶已完成確認後,重新開立債券存摺。

  • 18.

    集保戶股東,如未寄回股東印鑑卡及身分證影印本時,是否即喪失股東應享有之權利?

    股東應享有之權利,以公司股東名簿記載為準,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第5項規定,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於發行公司停止過戶時,將所保管股票數額及所有人姓名、住所等資料通知發行公司後,視為已記載於股東名簿,故不因未繳交股東印鑑卡及身分證影印本,而喪失其權利。惟股東向公司辦理股票事務或行使其他有關權利,凡以書面為之者,應簽名或加蓋留存印鑑,而發行公司則需以留存印鑑卡加以核對之。

    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股務處理準則第11條。

  • 19.

    未上市、櫃(興櫃)之公司發行股票或公司債,是否必需以無實體發行?

    未上市、櫃(興櫃)之公司發行股票或公司債,仍可以實體發行。

  • 20.

    商業本票何時全面無實體化?發行人相關開戶及發行程序如何辦理?

    自106年9月18日起,融資性商業本票及外幣商業本票已全面採登記形式發行,即以無實體化方式發行。

    有關發行人申請開設發行登錄帳戶及發行商業本票相關作業程序可至https://cp2.tdcc.com.tw/專屬網站查詢,亦可進入集保結算所網站首頁(www.tdcc.com.tw)點選登記形式商業本票快速連結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