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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3年股東常會公告

2014/04/25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3年股東常會公告

中華民國103年4月25日 保結企字第1030008770號

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

依據:依公司法相關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開會時間:103年6月18日(星期三)下午2時正 開會地點: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3號地下1樓(弘雅大樓地下1樓)

會議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 1. 本公司102年度業務財務報告 1. 本公司監察人審查報告 1. 本公司與臺灣總合股務資料處理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辦理情形

(二)承認事項:

  1. 本公司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 擬具本公司102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事項:

  1. 擬具本公司102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 為配合本公司盈餘轉增資案,研擬修正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四)臨時動議

四、停止過戶日期: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茲訂定自103年5月20日起至103年6月18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3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臺北市承德路3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辦理過戶手續。

五、除登報公告外,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依法於會期20天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查詢。

六、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為方便股東參與本次股東常會,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增採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作業,並將依公司法規定載明其投票方法於開會通知書。

(二)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 1. 股東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1. 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1. 受理期間:自103年4月30日起至103年5月9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3年5月9日下午5:00前寄(送)達,以書面提出蓋妥原留印鑑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掛號函件寄送。 1. 受理處所: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企劃部(地址:105臺北市復興北路363號11樓,聯絡電話:02-27195805轉551)。 1. 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1. 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股東常會議案之情形如下: (1)該議案非股東常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1. 其他說明: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將於股東常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七、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