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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102年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2013/07/18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102年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中華民國102年7月18日 保結企字第1020015446號

主旨:本公司102年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依據:依公司法相關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壹、本公司102年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01年度可分配盈餘中分配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下同)64,183,870元,辦理轉增資發行普通股6,418,387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7月3日金管證投字第1020026510號函核准在案。另自101年度盈餘提撥新台幣369,057,249元配發現金股利,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1.15元。

貳、茲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公司名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一)H305011證券集中保管業。 (二)H107011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 (三)G902011第二類電信事業。

三、本公司所在地:臺北市復興北路363號11樓。

四、公告方式:登載於臺北市發行之日報顯著部份。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設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均得連任。第9屆董事監察人任期自102年6月24日起至105年6月23日止。

六、訂定章程日期: 78年8月25日訂立,最近一次修訂102年6月24日。

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資本總額定為3,273,377,340元,分為327,337,734股,每股面額10元,全額發行。已發行股份總額為3,209,193,470元,分為320,919,347股,每股面額10元 。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一)本次自101年度可分配盈餘中分配股東股票股利64,183,870元,轉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6,418,387股,每股面額10元。 (二)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依股東持股比率每仟股無償配發20股,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配股基準日起5日內,自行併足1股辦理配發之,未併湊部分以現金分派;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三)本次增資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資本總額為3,273,377,340元,分為327,337,734股,每股面額10元。

十、增資用途:厚植資本穩健財務結構。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信託部。

參、前述盈餘轉增資與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1.15元,茲訂於102年7月30日為增資配股、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自102年7月26日起至102年7月30日止,股票停止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於102年7月25日(星期四)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臺北市承德路3段210號地下1樓,電話:02-25865859)辦理過戶手續,俾享有配股、配息權利。

肆、本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個月內發放,屆時將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伍、現金股利發放日訂於民國102年8月8日。

陸、茲將本公司99、100及101年度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盈餘分配表公告於後,其中99及100年度係經張日炎與陳麗琦會計師簽證,101年度係經陳清祥與陳麗琦會計師簽證。(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與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