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2011/07/21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中華民國100年7月21日 保結企字第 1000111004 號
主旨:主旨:本公司100年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事項:
壹、本公司100年6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99年度可分配盈餘中分配股東股票股利149,091,450元,辦理轉增資發行普通股14,909,145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7月6日金管證投字第1000031725號函核准在案。
貳、茲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公司名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一)H305011證券集中保管業。
(二)H107011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
(三)G902011第二類電信事業。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復興北路363號11樓。
四、公告方式:登載於臺北市發行之日報顯著部份。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設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均得連任。
六、訂定章程日期:民國78年8月25日訂立,最近一次修訂民國100年6月22日。
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資本總額定為3,130,920,450元,分為313,092,045股,每股面額10元,全額發行。已發行股份總額為2,981,829,000元,分為298,182,900股,每股面額10元 。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一)本次自99年度可分配盈餘中分配股東股票股利149,091,450元,轉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14,909,145股,每股面額10元。
(二)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依股東持股比率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配股基準日起5日內,自行併足1股辦理配發之,未併湊部分以現金分派;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三)本次增資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資本總額為3,130,920,450元,分為313,092,045股,每股面額10元。
十、增資用途:厚植資本穩健財務結構。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信託部。
參、茲訂於100年8月1日為增資配股基準日,自100年7月28日起至100年8月1日止,股票停止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於100年7月27日(星期三)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承德路3段210號地下1樓,電話:02-25865859)辦理過戶手續,俾享有配股權利。
肆、本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發放,屆時將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伍、茲將本公司97、98及99年度經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張日炎、陳麗琦會計師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盈餘分配表公告於後。(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與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