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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徵求股東會委託書,將受證券交易法處罰

2021/12/08

徵求人及代為處理徵求業者應依規徵求委託書,不得有向股東價購委託書行為,經查核發現有違反法規者,其取得之委託書不予計入表決權,違法之單位或人員還會遭受主管機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規定處以罰鍰24萬至480萬元。

近期有公司召開股東臨時會改選董監事,有投資人表示有不知名人士以詐騙手法竊取股東會委託書情事,並呼籲相關單位介入調查。集保結算所表示,該公司係受金管會指定檢查徵求人、代為處理徵求事務者、受託代理人或其關係人取得出席股東會委託書,有無違反委託書規則之規定,對查核違反徵求股東會委託書事宜,一向秉持保持中立、不會有偏頗且勿枉勿縱,請檢舉人提供具體事證以供查核,對於檢舉違法收取委託書案件,都會積極依法查核,如果股東發現竊盜、詐騙委託書等 行為,是屬於刑事案件,應向治安機關報案處理。

針對日前市場不實傳聞,集保結算所除已電請爭議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代為轉達秉公處理之查核立場,檢舉價購委託書需檢附明確事證及物證,並聯絡該爭議公司相關人員,提供事證備供查核。集保結算所也向各徵求委託書業者及其從業人員,重申並要求應確實依規定辦理徵求事務。

投資人如有發現以金錢或其他利益向股東價購股東會委託書之違法行為,可提供具體事證向集保結算所檢舉,例如是哪一家公司或場所、哪一個人拿金錢或用其他利益向股東收取委託書等事證,或錄音、錄影資料。檢舉管道可透過檢舉專線電話02-25473733,或透過電子郵件信箱 tdcc@tdcc.com.tw 檢舉,案件經查證屬實且經主管機關處分確定後,會依規給予檢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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