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14年股東常會公告
2025/04/25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14年股東常會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4月25日保結企字第1140011259號
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
依據:依公司法相關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會日期:114年6月24日(星期二)下午2時正
二、開會地點: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3號地下1樓(弘雅大樓地下1樓)
三、會議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
本公司113年度業務財務報告
本公司監察人審查報告
本公司113年度員工酬勞分派情形
(二)承認事項:
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事項:
本公司113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修正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四)選舉事項:
選舉第十三屆董事、監察人
(五)臨時動議
四、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茲訂定自114年5月26日起至114年6月24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因股票最後過戶日114年5月25日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14年5 月23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67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14年5月2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五、除公告外,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依法於股東常會20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查詢。
六、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
股東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受理期間及方式:自114年4月28日起至114年5月8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止受理股東以書面方式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4年5月8日下午5:00前寄(送)達,以書面提出並蓋妥原留印鑑且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請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企劃部(地址:105臺北市復興北路365號9樓,聯絡電話:02-27195805轉434)。
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股東常會議案之情形如下: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超過一項者。
7.其他說明: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將於股東常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二)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
七、特此公告